关于公布汕头大学工学院教师考核实施暂行办法等文件的通知
工学院全体教师:
《汕头大学工学院教师考核实施暂行办法》、《汕头大学工学院教师考核细则》、《汕头大学工学院教师年薪制岗位基本聘任条件》已经于2013年1月11日经工学院学术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并报学校审议决定,现予以公布实施。
本办法自2012年8月1日起执行,由工学院负责解释。
工学院
2013.01.12
附件一:汕头大学教师考核登记表(专任教师适用)
附件二:汕头大学教师学年度工作表
附件三:汕头大学工学院教师年薪制考核总表
汕头大学工学院教师考核实施暂行办法
汕头大学工学院教师考核细则
汕头大学工学院教师年薪制岗位基本聘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