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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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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汕头大学工学院教师考核实施暂行办法等文件的通知

关于公布汕头大学工学院教师考核实施暂行办法等文件的通知

 

工学院全体教师:

 

《汕头大学工学院教师考核实施暂行办法》、《汕头大学工学院教师考核细则》、《汕头大学工学院教师年薪制岗位基本聘任条件》已经于2013年1月11日经工学院学术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并报学校审议决定,现予以公布实施。

本办法自2012年8月1日起执行,由工学院负责解释。

 

工学院

2013.01.12

 

附件一:汕头大学教师考核登记表(专任教师适用)

附件二:汕头大学教师学年度工作表

附件三:汕头大学工学院教师年薪制考核总表

汕头大学工学院教师考核实施暂行办法

汕头大学工学院教师考核细则

汕头大学工学院教师年薪制岗位基本聘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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