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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汕头大学工学院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工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经汕头大学工学院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研究决定,并报学院党委批准,定于2023年5月25日(周四)15:00召开工学院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院党委的领导、院团委和校研会的指导下,强化研究生会的思想引领和服务学生职能,激发动力、提升活力、增强吸引力和凝聚力,使研究生会更好地代表和服务广大研究生,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贡献青春力量。

二、会议时间

2023年5月25日(周四)下午15:00-17:00

三、会议地点

桑浦山校区E301

四、会议内容

(一)听取、审议工学院第一届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二)选举产生工学院第二届研究生会委员会;

(三)选举产生工学院第二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四)征求广大研究生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参与学院治理;

(五)讨论和决定应由研究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代表的资格条件、名额分配及产生办工

(一)大会规模

本次大会代表名额拟为43名,来自全院每个专业,女性代表比例不低于25%。其中,校、院研究生会工作人员中的研究生代表14名,占全体代表比例32.6%;女代表12名,占全体代表的27.9%。

(二)资格条件

1.汕头大学工学院中国籍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三)产生办法

代表名额根据各专业学生数按比例分配,经班级团支部推荐产生。

工学院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召开,是全院全体研究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学院希望以此为契机,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和带领全院研究生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多干实事,多作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汕头大学工学院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召开!

汕头大学工学院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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