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联合培养背景
汕头大学与佛山/东莞/汕头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进行联合培养招生。
二、招生人数及专业
三、培养模式
原则上采取“1+2”培养模式,即培养过程分为2个阶段,第一阶段以汕头大学培养为主,时间1年,联合培养研究生在学校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第二阶段以联合培养基地实践培养为主,联合培养研究生围绕科研项目开展课题研究并完成学位论文。
原则上实行“双导师制”。汕头大学导师为校内导师,对研究生培养总体负责;联合培养基地导师为校外导师,按校内导师的要求,围绕研究项目指导研究生开展学位论文的研究工作,对研究生在联合培养基地学习工作期间的研究工作负责。
研究生的学籍管理、学位授予、毕业档案、学位课程教学等由汕头大学负责负责,学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由我校发放,入学后的助学金、奖学金评定、党团组织、评优等方面与汕头大学本部的研究生相同。
四、调剂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2日00:00:00-2023年4月12日12:00:00
五、调剂报名条件
1.考生初试成绩应满足国家线。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考生应在调剂系统备注栏中填写意向联合培养单位名称,并注明是否服从调剂。
六、调剂咨询电话
联系人:吴老师/蔡老师/杜老师
联系电话:0754-86502773/0754-86503058/0754-86502178
汕头大学工学院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