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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秋季学期学生自费赴 台湾东海大学研习的通知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组织学生于2016年秋季学期赴台湾东海大学研习。有关事宜如下:

一.赴台研习时间: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

二.报名范围:在校的2013级/2014级/2015级本科生,2015级研究生(医学专业除外),符合以下条件者:

1.成绩良好,一年内没有不及格科目。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受过学校通报以上(含)处分。

三.学习费用:学费、住宿费用、生活费和往返旅费等,全部费用均由学生自己负责(见附件简章)。

四.需申请台湾院校相对应学院系的课程,学校承认学生在台湾所修课程,学生回校后进行学分转换。如果所修课程内容符合学生在汕大课程计划的要求,可申请课程替换。

五.时间安排:

1. 3月30日前学生向学院教务室递交申请;《申请表》见附件(需有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

2.各学院根据报名的条件,于3月30日以前完成推荐工作,将推荐名单于3月30日下午5:00前送至国际交流合作处(电邮:winnielai@stu.edu.cn)。

注:各学院可根据各自的教学安排、学生数和报名人数等具体情况确定推荐人数,推荐人数不应超过该专业学生人数的20%,确保不因学生离校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联系人:赖温妮

电邮:winnielai@stu.edu.cn

联系电话:8650 2313

附件:台湾东海大学简章,报名表

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

2016-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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