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执行中央对台湾、对港澳工作方针,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本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共9名。其中,一等奖2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
请有意申请的同学于4月6日(星期二)下午5:00前将申请表纸质版交至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行政楼E208办公室),申请表电子版发至 wscicd@stu.edu.cn 。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拟定推荐获奖等级名单进行上报。
此外,获奖者如同时获得本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将取最高金额奖项的奖金,不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