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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工学院第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工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经汕头大学工学院第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研究,并报学院党委批准,定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工学院第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团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聚焦思想引领,深化改革创新,强化组织建设,提升工作效能,坚持从严治会,践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着力增强学生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打造“想得起、找得着、靠得住”的研究生会组织形象,团结带领广大同学坚定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书写青春篇章。

二、会议时间

2025年6月12日(周四)16:00

三、会议地点

桑浦山校区-E阶梯教室102

四、会议内容

(一)听取、审议工学院第三届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二)选举产生工学院第四届研究生会委员会;

(三)选举产生工学院第四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四)征求广大研究生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参与学院治理;

(五)讨论和决定应由研究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代表的资格条件、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

(一)大会规模

本次大会代表名额拟为41名,来自全院每个专业。其中,校、院研究生会工作人员中的研究生代表7名,占全体代表比例17%;女代表15名,占全体代表的36%。

(二)资格条件

1. 汕头大学工学院中国籍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2.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4. 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三)产生办法

代表名额根据各专业学生数按比例分配,经班级团支部推荐产生。

工学院第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召开,是全院全体研究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学院希望以此为契机,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和带领全院研究生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多干实事,多作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汕头大学工学院第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召开!

工学院第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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