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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牢记嘱托、勇担使命,在全院上下兴起比学赶超的热潮,锻造竞标争先的先锋队伍,凝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经学院党委会2025年第6次会议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扎实做好表彰工作。通过表彰,反映新时代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先进典型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各基层党支部和广大师生党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学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表彰范围和名额

按照《广东省党内表彰实施办法》,个人一般不超过所辖党员总数的15%,拟面向全院表彰32名优秀共产党员、6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具体推荐名额安排见附件1。有关范围如下:

(一)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为党组织关系在学院的正式党员,且近两年未获得校级“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学院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且近两年未获得校级“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三、推荐条件、程序与要求

(一)推荐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任务,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带头争创佳绩,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须为中共正式党员。

2.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热爱党务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党务知识扎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开展党建活动、创建党建特色取得显著成绩;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专(兼)职从事党务工作2年以上。

(二)推荐程序

1.组织推荐。以学院各基层党支部为推荐单位,对照推荐条件和推荐名额,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和党组织进行推荐,提出拟推荐对象。

2.考察和征求意见。各推荐单位对拟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深入了解拟推荐对象的政治、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3.组织评审。根据考察和征求意见的情况,推荐单位召开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在本单位公示后,确定建议表彰对象报学院党委。

4.审核公示。学院党委对建议表彰对象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确定为拟表彰对象并进行公示。

5.确定表彰名单。学院党委会集体研究确定表彰对象,作出表彰决定。

(三)推荐要求

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广东省党内表彰实施办法》中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进行评比表彰工作。注重面向基层,面向一线,注意发掘和推荐新典型。特别是在“百千万工程”“双百行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优先推荐。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充分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对近两年曾被表彰为广东省和学校“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不再纳入推荐范围;严格遵循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不交叉”推荐的原则。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不作为推荐对象。教工党员需教学科研中有突出实绩或至少指导学生获得1次校级以上(含)奖项或荣誉。本科生党员需在近三年获得至少一次综合奖学金或参加学科竞赛获得校级及以上奖项。研究生党员需在近三年获得至少一次二等学业奖学金。

四、工作事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比表彰工作的重要意义,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此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精心组织实施,要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切实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

(二)确保推荐质量。要全面考察推荐对象的一贯表现,以实际贡献作为评判标准。凡是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推荐。工作程序既要符合规定,又要注意时间要求,不宜过于繁琐。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注重把宣传贯穿到评选表彰的全过程,充分运用多种媒介,组织广大党员积极参与评选表彰工作,认真向先进典型学习,推动形成见贤思齐、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充分展示广大党员在学院改革发展中取得的丰硕成果,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人心,鼓舞士气。

(四)严肃工作纪律。严格依纪依规,杜绝暗箱操作。对未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推荐对象资格;对在推荐工作中有失职渎职以及弄虚作假、谋取私利、收取贿赂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五)其他要求

各基层党支部于6月15日前报送推荐材料。推荐和审批表(附件2—3)纸质版、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一并报送邮箱klzhang@stu.edu.cn。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6502375,电子邮箱:klzhang@stu.edu.cn 。

附件:1.2025年“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对象推荐名额安排表

2.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3.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4.推荐信息汇总表

中共汕头大学工学院委员会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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