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总则
按照《汕头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管理实施办法》,制订“土木工程”专业博士点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申请-审核”实施细则。
第二条 “土木工程”专业博士点的招生方向
1. 结构工程
2. 桥梁工程
3. 岩土与地下工程
4. 防灾减灾及防护工程
5. 土木工程新材料与智能建造
6. 市政工程
第三条 报考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报考方向应为第二条所列的方向之一。
3. 体检合格,身心健康,年龄应不超过45周岁。
4.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已获得硕士学位,或为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为硕博连读学生。
5. 本专业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 报考需取得接受导师同意,并在审批表上签字。
第四条 审核内容及方式
1. 报考基本条件审查,审核工作小组成员对全体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考生需满足第三条规定的全部报考条件,否则不能进入审核环节,也无法录取。
2. 审核方式: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 审核内容:
(1)外语水平审核,分100分。
考生首先进行英文自我介绍,从题库中随机抽取一个专业英语片段,朗读并口头翻译。面试考官根据考生英语表达和回答情况进行打分,最终分按面试考官评分的平均分计(报考导师回避)。
(2)专业素质一审核,满分100分。
(3)专业素质二审核,满分100分。
考生通过PPT展示,汇报个人基本情况、学习经历、硕士论文和科研工作情况、博士学习阶段的研究计划等,其中硕士论文汇报提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硕士阶段起始年月、毕业学校、专业、研究方向、论文标题、主要工作内容和研究方法、研究结论和创新点。
考核小组通过听取考生的工作汇报、查看考生的科研业绩、现场提问等形式,考察考生的专业经历(包括专业学习和工作经历、与专业相关的项目研究或科技活动经历等)、考察考生对专业理论知识(弹性力学、高等结构力学等)以及对报考方向前沿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对于跨学科报考考生,还将重点审核其土木工程和力学基础。面试考官根据考生回答情况进行打分,其中专业理论知识考察结果为专业素质一审核结果,研究经历及对研究前沿的掌握情况考察结果为专业素质二审核结果,各项最终分按面试考官评分的平均分计(报考导师回避)。
(4)综合素质审核,满分100分。
综合考察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心理素质、学习(工作)态度、发展潜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人文素质以及举止、知识面、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最终分按面试考官评分的平均分计(报考导师回避)。
4. 审核成绩计算方法,根据“汕头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审批表”审核成绩栏的内容,对上述审核项分别给予评分及计算出总分。
第五条 审核时间安排
时间: 2025年5月23日下午(待定) 外语水平审核、专业素质审核、综合素质审核
地点: 土木系301会议室
第六条 推荐录取
按照所有报考考生的综合考核总成绩(考核小组成员平均成绩,总分400分)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导师招生指标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如个别导师本轮审核未录取到合格考生,学院组织其他已参加审核的考生与导师双向选择,达成双向选择者可调剂录取。
对第四条中的4项审核内容,单项成绩低于60分的,将不予录取。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土木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审核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