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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博士研究生失联拟退学的公告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汕头大学研究生管理办法》(汕大发〔2024〕177号)相关规定,现将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博士7年)研究生做拟退学处理。由于无法联系上该生,现以公告形式送达拟退学处理意见。

公告时间10个工作日,请蔡军同学主动联系学院,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如本人对拟退学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向工学院提出书面陈述,逾期未提出的,学校将于公告期满后正式作出退学处理。

联系电话:0754-86504586

工学院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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