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学院各学生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激励学生党员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奋力在学院高质量发展中做示范、当先锋,在全院上下兴起学习先进、崇尚先进、赶超先进的热潮,经研究,工学院党委决定开展2024年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扎实做好表彰工作。通过表彰,展示先进典型的精神风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推荐数量及名额
此次评选面向工学院各学生党支部正式党员。拟表彰优秀共产党员数量占支部正式党员数的10%以内、优秀党务工作者每个支部1人。近两年获得此称号者原则上不再参评。
三、推荐对象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师生广泛赞誉。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自觉加强学术诚信和学风建设,敢于亮剑发声,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牢记党的宗旨,乐于奉献,作风优良。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党建工作中作出较大贡献;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四、推荐方法及程序
1.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这次评比表彰的推荐工作,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组织本支部党员做好推荐。推荐过程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
2.各党支部对照推荐条件,在本支部范围内按照分配名额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3.各党支部要坚持标准,认真把关,及时做好材料报送。报送材料包括:推荐对象审批表、推荐信息汇总表。
4.各党支部于6月20日中午12:00前,将推荐信息汇总表报送至klzhang@stu.edu.cn。
5.对评选出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工学院党委将予以表彰。
中共汕头大学工学院委员会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