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学院全体本科生:
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会组织章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汕头大学工学院党委同意,汕头大学工学院第二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将于2023年11月25日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25日下午15:00 - 18:00
地点:桑浦山校区E座EJ-102(模拟法庭)
二、 大会的主要任务及议程
(一)听取、审议工学院第二十五届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二)选举产生工学院第二十六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
(三)选举产生工学院第二十六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四)征求广大同学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参与学院治理;
(五)讨论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目
三、 学生代表人数、条件及产生办法
(一)代表人数
正式代表119名(约占全院本科学生总人数的3.0%)
(二)代表条件
1.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中国(含港澳台)学生;
2.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其他规章制度;
3.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及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4. 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并具备一定的议事能力。
四、 代表产生办法
按民主集中制原则,由班级团支部在充分考虑的基础上推荐产生。
汕头大学工学院第二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是我院全体学生大学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希望以此为契机,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和带领广大学生,为建设良好的院风和学风、培养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做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汕头大学工学院第二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
汕头大学工学院
第二十六次学代会筹备工作小组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