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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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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机械工程系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调剂通知

一、联合培养背景

汕头大学与佛山基地(广东科凯达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广东增减材科技有限公司、佛山隆深机器人有限公司、佛山智能装备技术研究院、佛山市百瑞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东莞基地(东莞材料基因高等理工研究院、东莞南方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松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信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汕头基地(上海电气风电广东有限公司、汕头轻工装备研究院、汕头市俊国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联合培养招生。


二、招生人数及专业(机械085500,共18人)


三、培养模式

录取后签订《汕头大学-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联合培养研究生录取承诺书》,第一学年在汕头大学培养,第二学年开始安排在联合培养基地进行培养,在联合培养基地培养时间不少于一年。

原则上实行“双导师制”。汕头大学导师为校内导师,对研究生培养总体负责,企业导师为校外导师。研究生的学籍管理、学位授予、毕业档案、学位课程教学等由汕头大学负责,学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与普通非联合培养硕士生一致)由我校发放,入学后的助学金、奖学金评定、党团组织、评优等方面与汕头大学本部的研究生相同。


四、调剂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2日12:00:00 - 4月13日6:00:00


五、调剂报名条件

1.考生初试成绩应满足国家线。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考生应根据联培单位选择专业方向。


六、调剂咨询电话

联系人:彭老师shtpeng@stu.edu.cn 吴老师jiajunwu@stu.edu.cn

联系电话:0754-86503535


工学院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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