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汕头大学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校本部各有关单位:
2012年度汕头大学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现接受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汕头大学校本部聘任的自然科学学科在职、在岗教师;
(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四)没有主持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研项目;
(五)爱岗敬业,有事业心和责任感,能独立开展科研工作。
本基金为引导性基金,原则上不作重复资助,每人只限一次获校内青年科研基金资助。
二、申报方式与要求
1、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由各依托单位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汕头大学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并向所在单位提交A4纸双面印制的《申请书》一式1份及相应的电子版材料;
3、各依托单位应对申请者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并于2012年9 月26 日前将本单位的纸质申报材料交到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 cszhu@stu.edu.cn,逾期恕不受理。
联系人:胡云翔 朱长盛
电话:82902813
汕头大学青年基金管理办法
汕头大学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
科研处
2012-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