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组织学生于2016年秋季学期赴台湾大学研习,现增加朝阳科技大学。有关事宜如下:
一、赴台研习时间: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
二、报名范围:在校的2013级/2014级/2015级本科生,2015级研究生(医学专业除外),符合以下条件者:
1、成绩良好,一年内没有不及格科目。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受过学校通报以上(含)处分。
三、学习费用:学费、住宿费用、生活费和往返旅费等,全部费用均由学生自己负责(见附件简章)。
四、需申请台湾院校相对应学院系的课程,学校承认学生在台湾所修课程,学生回校后进行学分转换。如果所修课程内容符合学生在汕大课程计划的要求,可申请课程替换。
五、时间安排:
1、 4月13日前学生向学院教务室递交申请;《申请表》见附件(需有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
2、 各学院根据报名的条件,于4月18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将推荐名单于4月18日上午12:00前电邮至winnielai@stu.edu.cn。
注:各学院可根据各自的教学安排、学生数和报名人数等具体情况确定推荐人数,推荐人数不应超过该专业学生人数的20%,确保不因学生离校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附其他赴台研习项目链接:
中原大学、义守大学:http://notes.stu.edu.cn/page/maint/template/news/newstemplateprotal.jsp?templatetype=1&templateid=3&docid=5979
铭传大学、中国文化大学:
http://notes.stu.edu.cn/page/maint/template/news/newstemplateprotal.jsp?templatetype=1&templateid=3&docid=5951
东海大学:
http://notes.stu.edu.cn/page/maint/template/news/newstemplateprotal.jsp?templatetype=1&templateid=3&docid=5879
联系人:赖老师
电邮:winnielai@stu.edu.cn
联系电话:8650 2313
附件:台湾朝阳科技大学简章,报名表
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
2016-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