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组织学生于2018年春季学期赴台湾中国文化大学、中原大学、东海大学、朝阳科技大学研习。有关事宜如下:
一、赴台研习时间:2018年2月至2018年6月。
二、报名范围:
1、 热爱祖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未受过学校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2、 成绩良好,近一学年内无不及格科目。
3、 校本部大二、大三本科生;研二研究生。
三、学习费用:学费、住宿费用、生活费和往返旅费等,全部费用均由学生自己负责(见附件简章)。
四、需申请台湾院校相对应学院系的课程,学校承认学生在台湾所修课程,学生回校后进行学分转换。如果所修课程内容符合学生在汕大课程计划的要求,可申请课程替换。
五、时间安排:
1、11月9日前学生向学院教务室递交申请;《申请表》见附件(需有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
2、各学院根据报名的条件,于11月10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将推荐名单于11月10日17:00前电邮至sunheyang@stu.edu.cn
注: 各学院可根据各自的教学安排、学生数和报名人数等具体情况确定推荐人数,推荐人数不应超过该专业学生人数的20%,确保不因学生离校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联系人:孙老师
电邮:sunheyang@stu.edu.cn
联系电话:0754-86502315
附件: 台湾各大学简章、报名表
港澳台办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