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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香港教育大学授课型硕士研究生入学奖学金的通知

一、奖学金概况

本奖学金于2017年依“李嘉诚基金会奖学金计划”设立,旨在鼓励学术成绩或体育/音乐/视觉艺术等领域成就卓越的学生,透过提供经济资助及相关学习机会,培育放眼国际并具创意的青年领袖,启发他们为社会带来正面及持续的影响。

二、资助名额及金额

2020/2021学年2名,金额为港币 250,000元,以支付在香港的学费及生活开支。

三、申请对象

1、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全日制本科毕业班学生(2016级),专业不限(硕士专业方向有要求除外)。

3、报读香港教育大学授课型硕士课程(Taught Postgraduate Programmes, 一年制),并于2020/2021学年入学

专业方向详情请查阅: https://www.eduhk.hk/acadprog/postgrad.html

四、遴选原则

1、以学业成绩为主要遴选条件,报名时所有课程平均绩点3.5或以上(4分制)及所在专业排名前5%;

2、符合所报读硕士课程的入学条件/资格;(https://www.eduhk.hk/acadprog/EnReq(Pg).html)

3、过去三年曾参加课外活动及义工服务(须提供证明文件),如积极参与及/或有领导经验者更佳。

4、同等条件下未享受过学校渠道资助出境交流学习者优先考虑。

五、遴选过程

1、确有意就读香港教育大学授课型硕士研究生者请于4月23日前申请,申请表(连同学业成绩单、雅思/托福成绩单、公益活动证明等)经所在学院填写意见后交校港澳台办(电子版发各学院联系人并抄送wscicd@stu.edu.cn即可,以后再补纸质版);学校根据遴选条件择优提名4名学生并公示;

3、汕头大学遴选及提名后,由香港教育大进行面试,经教大奖学金及奖项委员会确认后,向李嘉诚基金会推荐得奖学生,得奖学生将成为“李嘉诚基金会学人”。

4、李嘉诚基金会对奖学金获得者的资格有最终决定权。

六、获奖条件

1、获奖学生在接受本奖学金后,不可以在同一学年申请其他奖学金;

2、获奖学生如未能完成教大课程或操行欠佳,必须退还所发之奖学金;

3、获奖学生必须出席有关本奖学金的活动;

4、得奖学生必须遵守李嘉诚基金会及香港教育大学订定之条款。

咨询:黄老师 86502131 电邮:wscicd@stu.edu.cn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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