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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实习生合作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难民署、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大学、国际电信联盟、国际移民组织、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世界粮食计划署、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可再生能源署的合作协议,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优秀青年到上述组织实习。现将通知转发如下:

一、选派规模及岗位

计划选派实习生209人,其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2人、联合国难民署20人、联合国开发计划署37人、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27人、联合国粮农组织24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8人、联合国大学9人、国际电信联盟17人、国际移民组织13人、国际农业发展基金20人、世界粮食计划署14人、国际统一私法协会4人、国际可再生能源署4人。详细岗位信息请见附件。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实习生:6-12个月(以录取通知为准)

三、资助内容

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69

四、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要求和《2026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指南》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强烈到国际组织的工作意愿和职业理想。

2.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0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要求除外);

3.外语水平良好,精通英语,掌握国际组织使用的其他语言者优先。每个岗位要求略有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4.申请时应符合以下条件:2026年内毕业的国内外硕士、博士研究生(一经录取,须在毕业一年内开始实习)。其中,国外申请人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

5.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每个岗位对专业背景等要求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五、申请程序

1.已自行联系并获得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录用函的在校生同学请于4月10日前,在征得所在院系同意后,向国际处邮箱wscicd@stu.edu.cn发送个人姓名/院系/年级、录用函、实习单位及起止时间等信息。

我校仅受理在籍应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的申请,不受理已毕业学生的申请。

2.申请人应于2026年4月10日0时至4月21日14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按照申请材料及说明和网上报名指南完成网上报名,并按照系统提示上传规定格式的有关材料。

3.申请人于4月22日前向国际交流合作处提交全套清单材料(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相应说明请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76)。学校于4月27日前向广东省教育厅提交正式推荐公函。

4.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2026年5月至6月对申请人进行笔试、面试评审,确定候选人后向有关国际组织推荐。国际组织将对推荐人选进行审定,确认录取人员名单及岗位安排。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有关国际组织意见,于2026年7月确定资助名单并录取。

详情请见原通知:https://www.csc.edu.cn/article/4186

六、咨询

国际交流合作处肖老师

电话:86502319

邮箱:wscicd@stu.edu.cn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6年4月1日


详见:http://oa.stu.edu.cn/page/maint/template/news/newstemplateprotal.jsp?templatetype=1&templateid=3&docid=45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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