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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香港与内地高等学校师生交流计划项目”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惠港政策,更好地推动内地与香港高校教师、青年学生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教育部港澳台办特设立专项资金资助内地高校开展对港交流项目。请学校各单位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和特点,积极申报承办2016年 “香港与内地高等学校师生交流计划项目”(简称“万人计划”)。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和要求

1.“万人计划”项目通过邀请香港高校教师、青年学生到我校访问交流,向香港师生展现我校发展的最新成果,推动我校与香港高校在各个领域的交流,增进彼此间的友谊,促进香港师生对潮汕文化的了解和认识,增强其对内地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的认同感。

2.项目内容可包括多种形式的交流活动,如实习考察、小学期课程(暑假)、交换生课程、科研项目、讲座、学术竞赛、社会服务等。

3.项目应邀请香港优秀青年学生及带队教师,香港教师与学生比例为1:10,受邀请师生原则上应为香港籍,同时选拔我校优秀学生代表全程参与项目。

二、申请办法和注意事项

1.本次所申请项目执行时间为2016年1月1日-12月31日

2.已有合作对象的请香港高校合作老师提前报备香港学校相关部门并签署合作确认书(见附件1-2)

3.各申报单位将“项目申请书(附件3)”的纸质版打印盖章并将电子档(word版本)提交我办。(申请书内的实施方案要包括时间、地点、主题、意义、内容、日程表、保障措施、人员安排等)

4.资助项目一经批准,我办将通知具体资助额度,项目已经申报获批后原则上不得无故取消或推迟,避免人数缩水等情况出现。具体资助方式及资助内容可来邮索取"香港与内地高等学校师生交流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管理办法”。

5.申请截止日期:请于2015年10月10日前将申请书纸质版盖章后交至港澳台办公室(新行政中心240室),电子版发送至rghuang@stu.edu.cn(邮件标题为:2016年对港交流计划--项目名称)。

三、项目咨询

联系人:黄汝干 电话:86502131

港澳台办公室

201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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