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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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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秋季学期学生自费赴台研习的通知(更新)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继续组织学生于2015年秋季学期赴台湾中国文化大学、朝阳科技大学和义守大学研习,另增加中原大学和铭传大学。有关事宜如下:

一、赴台研习时间:2015年9月至2016年1月。

二、报名范围:在校的二、三年级学生 (医学专业除外),符合以下条件者:

1、成绩良好,一年内没有不及格科目。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受过学校通报以上(含)处分。

三、学习费用:学费、住宿费用、生活费和往返旅费等,全部费用均由学生自己负责(见附件简章)。

四、需申请台湾院校相对应学院系的课程,学校承认学生在台湾所修课程,学生回校后进行学分转换。如果所修课程内容符合学 生在汕大课程计划的要求,可申请课程替换。

五、时间安排:

1、4月17日前学生向学院教务室递交申请;申请铭传大学的学生请于4月10日前递交;《申请表》见附件(纸质版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

2、各学院根据报名的条件,于4月16日(铭传大学)和4月21日(另外四所大学)以前完成推荐工作,将推荐名单于4月16日(铭传大学)和4月21日(另外四所大学)下午5:00前送至国际交流合作处(电邮:wscicd@stu.edu.cn)。

注:各学院可根据各自的教学安排、学生数和报名人数等具体情况确定推荐人数,推荐人数不应超过该专业学生人数的20%, 确保不因学生离校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文化大学接受20名校内住宿研习生,名额分配到学院:新闻传播学院10人,其它各学院2人,如个别学院剩余名额,则由国际交流合作处负责调配。

附件:台湾各院校简章

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

2015-03-25

上一条:关于2015年秋季学期学生自费赴 台湾东海大学研习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5年秋季学期学生自费赴台研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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