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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留学基金委与爱尔兰互换奖学金项目

与爱尔兰互换奖学金

一、项目简介

根据中国与爱尔兰互换奖学金交流计划,双方每年将互派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

家学习或研修。

二、选派计划

1.选派专业

不限

2.选派类别及留学和资助期限

选派类别:硕士研究生

留学期限:12个月;资助期限:8个月

3.选派规模

3人/年

4.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爱尔兰政府提供的学费 (最高12,750欧元/人, 超出部分自理) ,

奖学金生活费(1,000欧元/月),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补

贴(600欧元/月)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热爱祖国, 具有服务国家、

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

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或具有学士学位。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申请人须自行联系接收院校 (须为爱方可接受申请的高等院校, 详见附件三) ,

申请时应已获得爱尔兰院校的正式录取通知书;

7.有效的英语语言能力证明。如留学专业为凯尔特研究,须同时提交英语和爱

尔兰语水平证明。

四、申请办法

1.选拔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所有符合本项目

申请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2.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 于2021年4月1日至10日登录国

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

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时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

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爱尔兰互换奖学金”。 受理单位请选择“直接上报基金委”。

3.申请受理方式

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对被推荐人选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21年4月15日

前将书面公函、经公示后的推荐人选名单寄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推荐

人选应按优先推荐顺序排序。

4.申请材料

请按照《关于准备2021/2022年度与爱尔兰互换奖学金申请材料的说明》(附件一)

准备申请材料,并于2021年4月15日前寄抵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五、审核、、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向爱方提名, 最终录取结果以爱方通知

为准。未被爱方录取人员,由推选单位做好工作、学习安排,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

负责其派出事宜。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偲熙 联系电话:010-66093963

传真:010-66093929电邮:ouyafei12@csc.edu.cn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座13层 (100044)

七、申请及选派程序

步骤

时间

程序

具体内容

备注

1

2021年4月1日前

申请准备

有意向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进行对外联系,并准备申请材料。

#

2

2021年4月1-10日

报名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照选派简章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

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申请材料,并于2021年4月15日前将推荐公函及经公示推荐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寄送至我委。

3

2021年4月

材料初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合格申请人材料提交至爱方。

#

4

2021年6月

公布最终录取结果

爱方将奖学金评审结果通知国家留学基金委,被录取人员开始办理派出手续。

最终录取结果以爱方通知为准。

5

2021年9月

派出

抵达爱尔兰10日内须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向中国驻爱尔兰使馆教育组办理报到手续。

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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